沙河市志河镜业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沙河市志河镜业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沙河市志河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河北省邢台市沙河市经济开发区经九路北头 | 联系人 | 侯聚安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79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23人
主要工艺:环保铝镜生产工艺(洗片→烘干→镀铝→淋漆→烘干→冷却)、环保银镜生产工艺(洗片→烘干→镀银→淋漆→烘干→冷却)、艺术拼镜生产工艺(裁割→磨边→组装→成品) 主要原辅料:玻璃、硝酸银、铝靶材、漆等。 产品为环保银镜、环保铝镜、艺术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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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祝晨亮 | |||||
现场调查人员 | 虞鹏 | 时间 | 2021.08.09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王磊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金旺、虞鹏 | 时间 | 2021.09.23-2021.09.25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马延军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铝金属、铝合金粉尘、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氢氧化钠、噪声、高温。
本次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铝金属、铝合金粉尘、氢氧化钠、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 本次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高温,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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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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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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