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光华荣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光华荣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光华荣昌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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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
黄骅经济开发区 |
联系人 |
董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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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381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234人。 主要工艺:座椅骨架生产工艺(前工序下料→冲压→焊接成型→电泳→检验)、座椅靠背、坐垫生产工艺(配料→模具安装→喷脱模剂→加注→发泡→取件→破泡→修边检验)、座套生产工艺(剪裁→缝纫→检验)、座椅组装工艺(坐垫、靠背、骨架、座套→总装配→检验入库) 主要原辅料:焊管、卷材、酸洗板材、除垢剂、MDI、聚醚多元醇、ABS树脂、聚丙烯树脂等。 产品:汽车座椅、汽车后视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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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贺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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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 |
耿建 |
时间 |
2021.5.19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石岭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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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虞鹏、金旺 |
时间 |
2021.5.21-2021.5.23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张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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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电焊烟尘、聚丙烯粉尘、其他粉尘、甲烷、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臭氧、锰及其化合物、碳酸钠、氢氧化钠、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苯乙烯、1,3-丁二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噪声、紫外辐射、高温。 本次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电焊烟尘、其他粉尘、聚丙烯粉尘、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氮、碳酸钠、氢氧化钠、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1,3-丁二烯、苯乙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19)的规定。 本次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紫外辐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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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部分接害职工未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规范,继续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于体检项目不全的,相应人员应进行相关项目的补检,如检查结果为“复查”应及时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复查。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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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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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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