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昊为玻璃钢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河北昊为玻璃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北昊为玻璃钢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枣强县东外环北路 | 联系人 | 马海燕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8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6人
主要工艺:玻璃钢缠绕生产工艺(准备→制衬→内纤维层→夹砂层增强层→固化、成型→成品修整)、玻璃钢手糊生产工艺(模具清理缠薄膜→配料→手糊加工→脱模修整) 主要原辅料:不饱和聚酯树脂、促进剂、固化剂、玻璃纤维纱、玻璃纤维布。 产品为玻璃钢缠绕制品、玻璃钢手糊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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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王朝伟、耿建、贺龙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桂玲 | 时间 | 2020.12.14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马海燕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孙璐阳、夏冬雪 | 时间 | 2020.12.26-2020.12.28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刘春军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苯乙烯、二甲苯、噪声。
本次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玻璃棉粉尘、玻璃钢粉尘、二甲苯、苯乙烯,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规定。 本次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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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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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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