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新玉化工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石家庄市新玉化工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
地理位置 | 深泽县工业园区(耿庄村) | 联系人 | 张振生 |
用人单位简介:该公司定员42人, 管理人员4人,车间岗位工人38人。 肥皂生产工艺:原料化油→精炼→脱色脱臭→皂化→脱硫排放→盐析→碱析→整理→调和、压条→打印包装 香皂生产工艺:原料→配料搅拌→精制→研磨→压条→打印包装 洗液生产工艺:原料→混合搅拌→称量→灌装→包装 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牛羊油、猪油、椰子油、AES等。生产的成品是肥皂、香皂、洗衣液、洗洁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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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王佳、耿建;2017.11.11 | |||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梁振凯、申红;2017.11.20-11.22 |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侯国勤、李欣、李淑颖;2017.11.20-11.24 | |||
用人单位陪同人:张振生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沸石粉尘。 化学因素:氢氧化钠、一氧化碳。 物理因素:照度、噪声。 本次所检测结果中沸石粉尘、一氧化碳、氢氧化钠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噪声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照度测量结果均符合GB 50034-2013《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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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石家庄市新玉化工有限公司行业分类属于肥皂及洗涤剂制造。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肥皂及洗涤剂制造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较重。 再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石家庄市新玉化工有限公司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企业。 建议: (1)公司应加强督促工人在进入工作场所时配戴防尘口罩、防毒口罩,适当调整工人的作业时间。 (2)该公司应在收到本次检测、评价报告后,三年内再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该公司应在收到本次检测、评价报告后,十五日内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