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衡水巴迈隆木业有限公司 | |||
地理位置 | 武邑县赵桥镇史戈庄村南 | 联系人 | 田朝阳 | |||
项目简介 | 劳动定员:劳动定员56人,其中生产及辅助人员35人
主要工艺:制板生产工艺(木片制备→刨花制备→调拌胶→成型热压→素板堆垛→砂光、锯切、检验打包、入库)、甲醛生产工艺(混合气制备→氧化→吸收)、脲醛胶生产工艺(备料→合成→备用) 主要原辅料:木材、甲醇、甲酸、银催化剂、尿素、氢氧化钠、三聚氰胺、硼砂 产品为刨花板,中间产品为甲醛和脲醛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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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人员 | 董惠钗、刘健、耿建、贺龙 | |||||
现场调查人员 | 李桂玲 | 时间 | 2020.11.19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田朝阳 | |
现场采样检测人员 | 王建、贺龙 | 时间 | 2020.11.21-2020.11.23 | 用人单位陪同人 | 田朝阳 | |
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职业病危害因素:木粉尘、其他粉尘、电焊烟尘、一氧化碳、二氧化氮、锰及其化合物、臭氧、二氧化硫、硫酸、氢氧化钠、甲醛、甲酸、氨、甲醇、噪声、紫外辐射。
本次化学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木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甲醇、甲酸、氨、二氧化氮、臭氧、硫酸、甲醛、一氧化碳,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规定。 本次物理有害因素检测项目为噪声、紫外辐射,紫外辐射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噪声检测结果除削片车间的皮带工、削片工外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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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 评价结论:综合判定该用人单位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建议:(1)该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发放标准及时更换、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并在日常生产工作中监督企业职工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
(4)该用人单位应做好劳动者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如果在生产运行过程中发现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应立即调离或暂时脱离原岗位,对疑似职业病人安排医学观察或进行职业病诊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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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像资料 | ||||||
现场调查 | 现场采样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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