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五公花炮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饶阳县五公花炮厂 | 项目名称 | |
地理位置 | 饶阳县五公镇王桥村西 | 联系人 | 宋旭朝 |
用人单位简介:该公司定员83人, 管理人员14人,车间岗位工人69人。 生产工艺:原料→称量→配比混合→装药→封口→包装→入库。 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高氯酸钾、硝酸钡、银粉、碳酸锶、硫磺、黑火药等。生产的成品是组合烟花、双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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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耿建;2017.4.10 | |||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陆桐、何昊、王瑞乾;2017.4.19-4.21 |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侯国勤、肖田田;2017.4.21-4.23 | |||
用人单位陪同人:宋旭朝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其他粉尘。 本次所检测结果中其他粉尘检测结果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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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依据《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河北省安全监管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有关规定,饶阳县五公花炮厂属于第二大类制造业,第十三项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第7条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经综合分析判定:饶阳县五公花炮厂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 建议: (1)该公司应加强督促工人在进入工作场所时必须配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作业时开启职业病防护设施,加强职工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2)该公司应在收到本次检测、评价报告后,三年内再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该公司应在收到本次检测、评价报告后,十五日内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