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县老四食品厂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用人单位名称 | 饶阳县老四食品厂 | 项目名称 | |
地理位置 | 饶阳县五公镇五公村东北 | 联系人 | 宋梦雅 |
用人单位简介:该公司定员10人, 管理人员2人,车间岗位工人8人。 油炸花生米工艺:检验筛选→浸泡去皮→晾晒→油炸拌盐→冷却→包装 生产的原材料主要是花生米、植物油、食用盐、包装材料等。生产的成品是油炸花生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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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调查人员及调查时间:张润旭;2017.9.21 | |||
现场采样人员及采样时间:王瑞乾、李相业、赵彦;2017.11.4-6 | |||
检测人员及检测时间:李欣、胡海晴、魏海莲;2017.11.4-8 | |||
用人单位陪同人:宋梦雅 | |||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粉尘:谷物粉尘 化学有害因素:丙烯醛 物理有害因素:噪声、高温 本次所检测结果中谷物粉尘、丙烯醛检测结果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 本次所测量结果中噪声、高温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的规定。 照度测量结果均符合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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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该用人单位属于第C类制造业,第14大类食品制造业,149其他食品制造业,1499其他未列明的食品制造业。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食品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一般。 再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冀安监管职健〔2012〕90号)的规定,经综合分析判定:饶阳县老四食品厂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项目。 建议: (1)该公司应继续加强管理、增强防护,强化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管理,不断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 (2)该公司应在收到本次检测、评价报告后,三年内再次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3)该公司应在收到本次检测、评价报告后,十五日内变更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 |